招标公告
一、依据施工计划,为东临新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(EPC)总承包工程灯具材料进行公开招标,具体招标控制价详见清单,现对有具有相应供货能力及施工能力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1、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2、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;
3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被宣告破产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等状态,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。
4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、材料须真实可靠,且不得以挂靠方式、相互串通方式、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其投标资格。
5、中标人放弃中标后,招标人可以按顺序选择后续中标候选人,如果导致明显损害利益,需重新招标,并且放弃的中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所有投标。
6、为了确保投标人的投标行为真实有效,防止投标人恶意投标、围标或者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。一旦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,取消其中标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并取消在江西远富建筑有限公司的永久投标资格。投标单位中标入围后,为合法地开展施工建设、更好地支持建设单位的工作,不得向他人转包中标项目,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包他人。否则,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、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
7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8、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,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应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发包人指定的账户上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中标资格,甲方将没收该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待材料供应完成验收合格后,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后甲方将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。(注: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,若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,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)
9、材料不合格处理:拒收不合格材料,中标单位需在2日内无偿更换合格产品,否则视为违约,若更换后仍不合格(累计2次及以上),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,并没收履约保证金,并对已送材料不予结算,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或损失,中标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
10、中标人放弃中标后,招标人可以按顺序选择后续中标候选人,如果导致明显损害利益,需重新招标,并且放弃的中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所有投标。
11、投标单价,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,超过控制价做废标处理。
12、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,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。
三、获取招标通知书时间和地点: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,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 (yingcaicheng.com)进行投标。
四、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: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.00(北京时间)。开标地点:抚州市东临新区国控投资集团大楼一楼开标室。届时请各投标人携带正本壹份、副本壹份、胶装(未胶装作废标处理)电子投标文件一份(U盘的形式,内容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),出席开标会,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原件时间为准,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,作无效响应处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江西远富建筑有限公司
采购单位联系人:杨先生
采购单位联系电话:18379444446



